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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0-10-04 02:07 所属栏目:30 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9月29日,广东省发改委、能源局、科技厅、工信厅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中指定的新能源产业领域包括核能、风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

9月29日,广东省发改委、能源局、科技厅、工信厅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中指定的新能源产业领域包括核能、风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智能电网、储能等10个领域。计划明确,将推进可再生能源、氢能在5G基站、特高压、充电桩、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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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本行动计划所指的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核能、风能、天然气及其水合物、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智能电网、储能等领域。

(一)发展现状。近年来,我省积极统筹利用新能源资源和开发条件,坚持技术引领、项目带动,推动新能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一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实现规模化应用,核电装机规模、天然气储备能力全国领先,海上风电进入快速发展通道。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5153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1614万千瓦,气电装机225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1289万千瓦),较“十二五”末增长93%,非化石能源消费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29%;建成天然气主干管网2200公里,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4座,充电站约2350座,充电桩约12万个,加氢站34座;2019年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约4100亿元。二是产业技术水平加快提升。风力发电机组、逆变器、高效太阳能电池和集热器、氢燃料电池电堆等研发制造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氢能利用、储能技术、充电桩和智能电网建设位居全国前列,自主品牌“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天然气水合物连创试采纪录。三是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在核电、海上风电、太阳能、氢能产业方面产生了一批优势特色企业,形成了骨干企业带动、重大项目支撑、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的态势。

(二)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存在问题:一是资源利用不够充分。风能、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明显低于苏浙鲁等省份,天然气开发利用水平还有待提高,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资源丰富的新能源尚处于示范、试采阶段,开发成本较高。二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快。电网建设不能满足大规模新能源发电发展需求,粤东西北部分地市及县区天然气管网不完善。三是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国家级和省级联合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缓慢,高级创新人才缺乏,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关键核心技术、设备和材料依赖进口。四是整体竞争力不强。缺少带动力和控制力强的龙头企业,产业配套和集聚效应不够明显,高端装备制造水平落后于长三角地区,产业标准体系和产品检测认证体系有待完善等。面临挑战:一是国际贸易壁垒增多、技术封锁加剧。二是各省份竞相将新能源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越发激烈。三是石油等传统能源价格波动加剧,省内自产气源少、天然气利用成本处于全国高位。四是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军事影响等约束趋紧,国家相关补贴政策退坡等,给新能源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三)优势和发展机遇。我省是经济大省,能源消费需求大,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新能源产业已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和较强的竞争能力,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质能资源和技术优势突出,商业化开发应用进程有望加速;港口资源和海洋油气资源丰富,在海上天然气及其水合物开采和LNG接收站建设等方面发展潜力巨大;省内良好的制造业基础和凸显的电子信息产业优势,为新能源制造业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大力发展先进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30 %,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一)扩大产业规模。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 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约1850万千瓦,气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700亿立方米,制氢规模约8万吨,氢燃料电池约500万千瓦,储能规模约2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

(二)提升创新能力。在核电、海上风电、太阳能、氢燃料电池、天然气及其水合物、智能电网等领域建成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推动广东成为国内新能源示范区、产业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区。

(三)完善基础设施。到2025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体系;储能初步实现规模化发展,形成源—网—荷—储全面布局;天然气主干管网实现互联互通,建成天然气主干管网2780公里,进口LNG接收站储气能力达到534万方(液态);建成充电站约3600座,充电桩约17万个,加氢站约300座,基本建成适应珠三角需求、辐射周边的充电、加氢设施体系。  

(四)强化产业协同。通过整合或调整规划,建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新能源产业规划、设计、运维等应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资源配置和产业协同更加高效。

三、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动新能源开发应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陆上风电,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大力推进太阳能发电和集热;推进丙烷脱氢等工业副产氢、谷电制氢及清洁能源制氢等氢源建设,扩大氢能利用规模;稳步推进生物天然气开发;推广地热能与集中供热、制冷、燃机发电等方面的应用,示范开发海洋能。推进可再生能源、氢能在5G基站、特高压、充电桩、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ASP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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