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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钱能否防大病?互联网巨头的“互助”生意(3)

发布时间:2019-11-30 23:37 所属栏目:27 来源:互联网
导读:网络互助产品与相互保险有所相似,相互保险是一种在国外发展已久的保险形态。在国内,各家平台明确表示,其网络互助产品不是保险。但记者注意到,不少平台,却将其设置在“保险”一栏中,形成一种似是非是之状。 轻

网络互助产品与相互保险有所相似,相互保险是一种在国外发展已久的保险形态。在国内,各家平台明确表示,其网络互助产品不是保险。但记者注意到,不少平台,却将其设置在“保险”一栏中,形成一种似是非是之状。

轻松互助方面告诉记者,其目前现行的行业规则与商业保险不冲突,这也是为了做到救助患病会员的同时,把大家的爱心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并能够兼顾规则的公平。

裁判文书网中,法院方的观点有一定代表性。“相较传统风险保障方式的保险,网络互助平台实际上是原始保险形态与网络技术服务的结合体。”

宁互宝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以当前的市场情况来看,我国互助市场仍处于高速增长期,包括宁互宝在内的所有互助产品,未来持续增长,可能会受市场参与者对用户的互助过程是否专业和准确、用户对市场参与者的互助过程是否满意、监管部门对互助行业的规范和要求等三方面因素影响。“当然这些取决于各位市场参与者对‘互助’的理解是否深刻和纯粹。只要是对参与者起到真正帮助的产品,就一定有生命力。“该工作人员说。

陈辉在《相互保险与网络互助》一节中写道,从服务看,“客户从保险机构享受的保障受《保险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约束,获得服务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的定义,虽然也有保险条款不易读懂的问题,但是从监管机构和法院的角度讲,都是按照有利于客户的方向进行解释。而目前,并没有针对网络互助平台的监管政策,全靠平台运营团队的自律,网络平台随意修改互助条款的现象屡有发生,客户的资金和保障并没有切实的政策和制度保护。”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

(编辑:ASP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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